关于调整延安职业技术学院中职教育中心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校属各处室:
为加强学校学生资助工作,贯彻落实学生资助政策,保障学生资助工作的顺利实施,经学校研究决定,调整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人员及学生资助督查小组人员,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薛金斐
副组长:段继明、白泽、杨光雄、罗华、任春燕、刘洋
成员:各处室负责人、各资助助理、各班班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学生资助工作办公室,负责学生资助具体工作:
主 任:刘洋
成 员:周雄飞(专职),各班资助助理和各班班主任(兼职)
二、学生资助督查小组
组 长:段继明
副组长:罗华、任春燕
工作职责:
负责督查管理学生资助工作,受理举报投诉,定期或随机抽查、走访慰问困难学生家庭等工作。
二、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及相关部门职责
(一)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为学生资助总负责人;副组长为学生资助直接负责人。
1. 全面贯彻国家、省和学校有关学生资助工作的方针、政策,科学制定学校学生资助工作的规章、制度,研究建立符合学校实际的学生资助体系,制定相关管理规定和实施办法。
2. 研究制定学校年度学生资助工作计划,统筹规划学生资助工作,最终审定各类学生资助名单并上报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3. 研究决定学校有关学生资助工作的重大事项,审核、批准重要资助项目;研究学生资助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并制定相应的解决措施和办法。
4. 领导协调学校有关职能部门及各班级做好学生资助工作,并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监督考核。
(二)学生资助工作办公室职责
责任单位:学生资助工作办公室
工作职责:学生资助工作办公室主任为学生资助具体责任人。
1. 负责学校学生资助各项政策的落实,拟定学校学生资助的各项具体措施和管理办法,并负责学生资助体系的各项具体工作。
2. 负责学校资助学生信息的汇总上报工作,负责了解资助学生的家庭经济状况变化情况,做好申请资助学生的档案等信息管理工作,负责向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供资助学生的相关信息。
3. 按照国家、省市的有关文件精神,负责统一管理、协调全校的特殊困难补助、学费减免等资助贫困家庭学生工作,并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文件规定,做好上述各项工作。
4. 充分利用网络、广播、宣传栏等做好国家资助政策的宣传工作,加强对学生的诚信教育、励志教育、感恩教育,开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宣传和咨询等工作。
5. 做好银行卡和资助款发放的相关工作。
6. 负责完成上级部门部署的其他有关资助工作。
(三)学籍工作职责
责任单位:学籍处
工作职责:学籍处为学生学籍工作具体责任人。
学籍处负责学生学籍信息的准确及时录入和申报;负责学生学籍审核,并按要求做好学生学籍查重、异动和毕业处理等。
(四)资金管理和审计职责
责任单位:财务处
工作职责:财务处主任为资助资金管理和审计具体责任人。
负责办理资助卡、资助资金管理和审计等工作。
(五)具体实施职责
责任单位:校属各班级
工作职责:班主任为班级学生资助工作具体实施责任人
负责按照校学生资助工作办公室要求,准确及时完成各类佐证材料、信息数据的填报工作、组建班级评议小组、及时上报班级学生资助对象初评结果、及时上报退学、休学等学籍异动情况等。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