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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职教育中心家长、学生评议教师制度


2017-06-07      点击:[]



家长、学生评价教师,是完善教学过程管理、规范教师教学行为,搜集教学反馈意见,督促教师提高业务素质,进而提高教学质量的重要手段,也是学校教学管理的重要措施。为更好开展工作而制定本制度。  

1.学校将学生、家长评教工作纳入学校工作计划,由学校对评教工作进行统筹、规划、管理。  

2.每学期至少组织一次学生、家长评教活动,时间在每学期期末前完成。

3.通过学生、家长评价,检验教师教育行为,检验教师教学行为,检验教师组织课堂教学和实践教学的具体效果。

4.参评的学生、家长要有代表性,有责任感,客观公正地评价教师。  

5.结合评教活动,每学期至少组织一次学生或家长座谈会,由学校组织并做好会议记录。  

6.结合评教活动,每学期至少组织一次学生或家长问卷调查。由学校组织实施,将问卷装订成册,做好分析与评议。  

7.学生评教小组由各班学习委员、班长及若干名学生代表(每班不少于10人)组成,学生代表应由班级推荐。由学校统一安排时间及地点,集中对任课教师进行评价,学校将严格按照学生评价结果进行汇总。

8.学校设学生、家长评教信箱,向社会公开评教电话、电子邮件地址。学生、家长可以通过书信、电话、电子邮件向学校反映情况。需要回复的,经调查核实后,学校应及时予以答复。    

9.学校随时接待学生或家长来访。

10.学校每学期将评教结果汇总分析,与教师见面,期末记入教师个人师德考核和业绩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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